2025年通信设备租赁服务框架协议
甲方(出租方):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
乙方(承租方):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
鉴于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甲方租赁通信设备及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通信设备租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通信设备”指本协议项下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各类通信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基站设备、传输设备、交换设备、微波设备、光通信设备、卫星通信设备、集群通信设备、应急通信设备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具体设备清单以附件一《租赁设备清单》为准)。
1.2 “租赁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的设备租赁、安装调试、维护保养、技术支持、备件供应等综合性服务。
1.3 “框架协议”指本协议为双方就2025年度通信设备租赁服务确立合作原则和基本条款的框架性文件,具体租赁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通信设备租赁订单》(以下简称“订单”)予以明确。
1.4 “订单”指双方依据本框架协议约定,就 specific 设备租赁事宜签订的书面确认文件,订单应载明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租赁期限、租金标准、交付地点等具体内容。订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合作范围与内容
2.1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及订单的约定向乙方提供通信设备的租赁服务。
2.2 租赁服务范围包括:
(1)设备租赁:甲方按照订单约定向乙方交付通信设备,并保证设备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2)安装调试: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开通,确保设备达到设计要求及乙方使用需求;
(3)维护保养:甲方负责租赁期内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巡检、故障维修及软件升级,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技术支持:甲方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及时响应乙方技术咨询和故障报修;
(5)备件供应:甲方保证常用备件的充足供应,并在设备故障时及时提供替换备件。
2.3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向甲方发出订单,甲方应在收到订单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订单确认后,双方应严格按照订单约定履行。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2 具体租赁设备的租赁期限以订单约定为准,但单个订单的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十二个月。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签订续租订单。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标准由双方根据设备型号、租赁期限、服务内容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在订单中明确。租金包括设备使用费、安装调试费、维护保养费、技术支持费及备件供应费等全部费用,除订单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4.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按照订单约定的支付周期和金额,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应在收到租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3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或解除相关订单。
第五条 设备交付与验收
5.1 甲方应按照订单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租赁设备。设备交付时,双方应共同进行清点、检查,并签署《设备交付确认单》。
5.2 乙方应在设备交付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设备验收合格单》;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或更换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3 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设备交付至乙方指定地点并经乙方签收后转移至乙方,但设备本身质量缺陷导致的毁损、灭失除外。
第六条 设备使用与维护
6.1 乙方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要求合理使用租赁设备,不得擅自拆改、转租、抵押或处分租赁设备。
6.2 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甲方维护保养工作应遵守乙方现场管理规定。
6.3 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一般故障四小时内响应,八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两小时内响应,二十四小时内修复。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修复,应及时提供备用设备供乙方使用,或经乙方同意延长修复期限。
6.4 因乙方不当使用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承担修复费用或赔偿责任;因设备自身原因或甲方维护不当造成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7.1 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订单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通信设备;
(2)负责租赁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保养和技术支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对租赁设备享有所有权,有权监督乙方合理使用设备;
(4)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租金;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2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订单约定及时接收设备并支付租金;
(2)合理使用租赁设备,妥善保管,配合甲方进行维护保养;
(3)为甲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维护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和工作便利;
(4)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甲方;
(5)租赁期满或订单解除后,按照约定及时返还租赁设备。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任何一方对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协议目的以外的用途。
8.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三年内继续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9.2 甲方未按订单约定交付设备或交付的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该订单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解除相关订单。
9.3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维护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有权从应付租金中扣除。
9.4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按照本协议第4.3条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擅自转租、抵押或处分租赁设备的,甲方有权解除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或订单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
10.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平原则分担。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订单。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协商续签事宜。
12.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订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订单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订单为准。
12.3 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附件一《租赁设备清单》、附件二《设备交付确认单》、附件三《设备验收合格单》。
甲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_日
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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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4 19:54:06